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高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21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服兵役资助学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为做好高校退役士兵学生教育资助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新政策,确保精准资助,加强规范化建设,现就做好我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统计对象
(一)统计对象: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的学生,本次信息统计包括2019年秋季学期、2020年春季学期和2020年秋季学期共3个学期的退役士兵在校生人数。统计报表中的“退役一年以上”是指退役时间和考取后报到入学时间间隔满12个月及以上,否则列入“退役一年以内”。
(二)本次教育部统计的高校退役士兵学生教育资助信息增加了“退役一年以内”“非自主就业”的范围,涉及2019年秋季、2020年春季和2020年秋季入学的学生,不追溯之前年度的相关学生,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核查学生信息,准确填报。
二、严格落实报送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学生信息的统计工作,认真组织,务必于2021年4月7日前完成统计表格的报送工作,过期填报的数据,不再纳入本次统计上报范围。
(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加强数据核查,严格落实责任制,逐级把关、严格审核,确保提交和报送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各二级学院在统计学生信息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咨询反馈。联系人:林妙贞;电话:020-87985189。
附件:全国高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统计表
学生处
2021年4月2日